来信须知
(一)"局长信箱"受理范围:
1、刑事、治安类违法犯罪线索;
2、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;
3、对公安机关的各类重大处理决定提出申诉;
4、对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控告、投诉;
5、涉及公安业务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(二)如果您的来信仅仅涉及一般性的业务咨询、查询、举报投诉等问题,请到本网站相应栏目反映。
(三)由于局长信箱接收的来信大多牵涉重要事项,需要必要的时间调查核实,并给予您回复,请您耐心等待,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见谅。
(四)填报人应逐项如实、详尽填写相关内容,以便得到及时的回复,相同内容的信件填写一次即可。
(五)已经通过书信、走访、传真、电话渠道向市局反映的问题,请通过原反映问题渠道查询办理情况。对属于本网站其他服务栏目解答的来信,局长信箱将告知所属栏目,对信件不作回复,请保留好来信原件。
(六)您在局长信箱处填写信息后,平台会发送一封包含查询码的邮件至您的邮箱,需要查看局长信箱所回复的信息时,请点击下方的回复查询入口,然后输入提交信息后邮箱里所收到的查询码,既可查询到已经回复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