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乡市公安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时间:2020-12-21 10:42:42
一、总体情况
2019年,市公安局在市政府及省厅的正确领导下,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相关工作要求,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创新公开渠道,完善公开制度,丰富公开内容,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,在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,紧紧围绕民生事项,最大限度的将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信息公之于众,在便民为民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,为树立新时代公安机关形象,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,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(一)主动公开警务信息情况。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,我局在网站4008云顶国际网站主页链接了省厅“互联网 ”便民服务平台,该平台能够实现车驾管信息查询、案件办理进度查询、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办理及办理状态查询等功能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办事、查询通道。同时,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、公示公告、新乡警讯、视频新闻等栏目及时公开我局警务工作相关情况。2019年,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篇,发布新闻241条、警讯109条、视频新闻69条、公示公告14条、安全防范103条。
(二)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。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要求,我局不断完善受理处置程序,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、市局云顶国际yd官网依申请公开窗口及来信来函的受理登记工作。同时,根据不同业务类别,参照市长信箱模式建立了高效的信息流转机制,确保每一条依申请公开信息都能够及时反馈。一年来,我局共受理群众申请信息6件,其中市局云顶国际yd官网5条,群众信函申请1件。在相关业务警种的严谨审核把关后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。由于信函回复较少,我局未收取申请人相关检索、复制及邮寄费用。
(三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。新乡公安互联网官方网站作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,近年来不断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行栏目更新升级。在建设维护与信息发布中坚持“正面宣传,客观全面,应用优先、便民为民、内外有别,安全保密”的原则,体现互联网站的法律性、严肃性、真实性、公正性。目前,我局网站设置了头条新闻、新乡警讯、图片要闻、视频新闻、警察艺苑、执法公开、安全防范、专题报道、微警务、政务公开、网上举报、局长信箱、便民公告、窗口连线等16个一级栏目和39个子栏目。便民之窗栏目下设局长信箱、网上举报、机构职责、办事指南、法律法规、便民公告、窗口连线7个子栏目,政务公开信息栏目下设公开指南、申请公开、政府信息公开查询、公示公告、政府信息公开5个子栏目,满足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,我局制定了《新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》,进一步明确职责、明确任务、明确时限,责任到人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检查,季通报,对于工作拖拉,推诿扯皮的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,扣除责任单位绩效考评分,同时向分管局领导呈送工作提示函,督促整改落实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高效运行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效能,我局不断强化工作联络员培训,2019年共举办各类培训4期,培训人员237人次,有力的提升了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与水平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新制作数量 | 本年新公开数量 | 对外公开总数量 |
规章 | 0 | 0 | 0 |
规范性文件 | 1 | 1 | 1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许可 | 26 | -1 | 2568249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 67 | 1 | 1791414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处罚 | 331 | -30 | 4239 |
行政强制 | 22 | -4 | 40677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35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采购项目数量 | 采购总金额 | |
政府集中采购 | 159 | 7426.65万元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6 | 0 | 0 | 0 | 0 | 0 | 6 | 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5 | 0 | 0 | 0 | 0 | 0 | 5 | 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 | |||||||||
(三)不 予 公 开 | 1.属于国家秘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|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|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处信息 | |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||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相关政府信息 | ||||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|||||||||
(五)不予处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||||||||
2.重复申请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||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| |||||||||
(七)总计 | 6 | 0 | 0 | 0 | 0 | 0 | 6 | 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沿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0 | 1 | 0 | 0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1.主动公开方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、新期待。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树立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理念,随时了解群众之所需,时刻关注新政策、新规定给群众生产、生活带来的新变化,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公开。
2.信息公开渠道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。今后工作中,我局将不断创新主动公开渠道,依托现代信息技术,在确保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,进一步拓宽手机端查询应用,为群众提供随时随身服务。
六、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工作中,我局充分认识到手机给社会服务带来的改变,运用移动运营商提供的手机应用,开发以实名认证为前提的手机终端应用软件。目前,我局已形成市局、警种、县局、派出所四级qq群、微信、微博体系,同时自行研发了新乡公安微警务,在推出便民防范信息的同时,关联省厅“互联网 ”便民服务平台,实现了违章查询、法律帮助、位置服务、微信报警、办事指南等功能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。2019年,新乡公安微警务访问量达1286.6万人次,其中办事指南类204621次,一站查询类1031万余次,公示公告类336984次。